内容搜索

今天是:2024年05月05日 星期日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市检察院推出九项措施 对“三大经济带”建设项目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时间:2010-02-12 17:26:16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规划建设“东部城市经济带”、“工业经济带”和“生态经济带”,是市委、市政府按照“东西扩延、南北对称、中心带动、区域协调”的总体要求,以及建设现代化港口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生态型海滨城市和国家经济特区的城市发展总目标提出的城市发展战略。市检察院充分认识加快“三大经济带”规划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自觉把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专项预防作为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为此专门成立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对市“三大经济带”建设项目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确保政府投资安全和“三大经济带”各个建设项目达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标,得到了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1.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市检察院和市“三大经济带”开发建设主管部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对新动向、新特点、新问题进行探讨,研究措施,部署工作。
    2.建立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制度。要结合办案,通过举办讲座、以案释法、剖析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成果等多种形式,揭露职务犯罪的手段和危害性,积极参与建筑领域廉政文化建设,促进项目管理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法制观念,为预防职务犯罪营造良好法制氛围。
    3.建立预防咨询制度。在招投标、预决算、材料采购、设计变更、质检验收和审计等重点环节,为项目建设各方提供预防咨询。为强化管理与监督,保证制度的落实,市检察院可以应预防单位邀请参与预防单位组织的监督检查活动,在参与检查的过程中给予咨询,及时发现项目建设相关单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实施补救措施,协助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增强监督检查的效果。
    4.建立预警预测和警示警告制度。要围绕工程建设中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隐患、非规范职务行为,以及衍生职务犯罪的因素开展预防调查,及时分析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准确把握职务犯罪的规律特点,向具有管理、监督、纠正权限的领导、部门通报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预警预测和警示警告制度。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以及参建单位出现以下情况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其发出预防警示警告通报:(1)发生职务犯罪重大隐患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发生严重违反廉政制度规定事件或者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违章事件;(3)发生举报线索增多、舆论反应强烈的问题;(4)其他存在诱发职务犯罪潜在因素。
    5.建立预防调研制度。要围绕工程建设中

1538123733917953.png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 19141064号

webrecord.png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