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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受理市监察委首次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

时间:2018-02-13 08:46:44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日,汕头市监察委员会将金平区房管所所长蔡某水、副所长赵某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案件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是汕头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所立的第一宗案件,也是市检察院首次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市检察院公诉科快速反应,在法警支队、技术科、案管科等部门的支持协助下,经过前期的提前介入,同日审查决定受理、审查强制措施适用并完成交付执行等程序,实现了案件的无缝对接,为日后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积累了经验。
  不同于以往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移送的案件,监察委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涉及到监察委、公安机关、检察院等多单位、多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程序比较复杂。对此,市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张健检察长亲自过问、亲自把关,杨宏强副检察长靠前指挥、指导办案工作。在监察委拟调查终结并移送案件之前,市检察院公诉科提前派员介入案件的审查工作,并对后期案件程序流转问题进行商议论证,认真制作受理案件工作方案,明确与各部门工作衔接程序,为案件受理和审查起诉提供有力保障。
  受理案件后,市检察院公诉科在原有职务犯罪案件审查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办案力量,保证工作流程衔接顺利。该案实行捕诉一体化的办案模式,由公诉部门审查组全面负责案件强制措施的适用和审查起诉工作。审查组检察官严格按照程序,全面审查核实案件证据材料,细致制作强制措施适用审查意见,针对案件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全面,是否采取强制措施以及采取何种强制措施进行重点审查和充分论证。审查组还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听取其对涉案事实的供述及辩解,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确保审查起诉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完成。
  目前,该案件正在审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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