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司法办案活动,市检察院近期抽调人员组成案件评查组,对全市各区(县)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2017年度办结的案件开展评查工作。
这次案件评查工作分两个评查组,组长分别由市检察院两名检委会专职委员担任,并从市检察院侦监科、公诉科、民行科、控申科等部门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入额检察官加入案件评查组。评查案件范围为2017年度办结的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控申、民行等各类型案件,具体为各入额检察官按办结案件总数的5%且不低于1件,由市检察院案管科提供案号,评查组随机抽查。
案件评查组通过阅卷、查看统一业务系统操作、集体评议等方式,对办案各环节进行审查和评判,同时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听取相关人员意见。案件质量评查内容主要包括: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办案效果、文书使用和制作、风险评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案件信息公开和诉讼权利保障等方面。
此次案件评查对发现的瑕疵与不规范司法行为,由市检察院案管科汇总后报告院党组,作为入额检察官考核、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和各区(县)检察院业务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同时抄送政治处和各相关业务部门,作为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以及各业务线条对口指导的参考意见。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室还将视情况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