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政府!感谢检察院!感谢你们有心人的帮助!在申请司法救助过程中,办案人员一直为我们争取,总是耐心开导我们,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在市检察院信访大厅,被害人谢某的母亲在拿到8万元司法救助金后含泪连声道谢,并向市检察院赠送了写有“扶危济贫 正气浩然”的锦旗。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汕头市检察机关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扎实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和人权司法保障,化解潜在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办理了21宗司法救助案件,同比增长950%,救助39人次,累计发放66.3万元救助金,为去年同期的33.15倍。
上文提到的被害人谢某,被殴打至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在办案中了解到,谢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其医疗救治费用,其父亲因工伤事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来源只靠其姐姐打工挣得,及时将救助线索移交控申部门,由控申部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考虑到被害人难以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被害人后续仍需较多治疗费用等实际情况,市检察院适度增加了司法救助金,为被害人谢某申请到救助金8万元,使其得以继续治疗。
4月8日,潮南区发生震惊全市的银行柜员机抢劫杀人案。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在审查起诉阶段及时将司法救助评估意见书移送控申部门。控申部门通过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实地走访被害人戴某家和户籍地街道办事处后认为,被害人戴某、曾某两家经济困难,家中仍有老人小孩亟需赡养抚养,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民事赔偿,家庭面临急迫困难,符合法律规定的救助情形,遂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仅用时11天,即给予两个家庭司法救助金14万元。
上述两宗案件是市检察院加强内部协作联动,集众智合众力显真情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缩影。控申部门与侦监、公诉、未检等业务部门建立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规范化机制和案件信息通报机制,对涉及人身损害的案件逐案进行救助评估,并与计财部门建立救助资金快速审核发放机制,使司法救助质量和效率大大提升。
市检察院加强与市委政法委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政法机关共同救助机制,努力提高“一次性”救助金额,最大限度发挥“一次性”救助效果。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在3宗案件中开展联合救助,共发出19万元司法救助金。此外,市检察机关加强与团委、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街道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引入社会保险、民政救助、城乡低保、教育基金、农村五保、慈善救助等救助形式,在“一次性”救助之外探索“源泉式”救助,构建多种救助渠道相衔接、多种救助方式综合运用的立体救助模式,实现救助多维化。如在给予被害人戴某、曾某家属司法救助金后,市检察院控申部门还主动联系市慈善总会及案发地潮南区峡山街道,为两名被害人的家庭送上2万元善款,并分别商请两位申请人户籍地检察院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将申请人一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最大限度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为使司法救助“开花结果”,真正救助到百姓心坎上,市检察院用回访等形式适时关心慰问被救助人。近期,市检察院控申部门派出检察官走访戴某家,发现尽管有了多方救助,但被害人戴某两名读高中的孩子今后的学费对这个家庭来说仍是巨额负担,为保证孩子教育,成长成才为家庭分忧,控申部门积极联系孩子就读学校,争取减免孩子学费。而在谢某司法救助案中,鉴于被害人家属将谢某接到湖南省怀化市治疗,市检察院一直与怀化市、县两级检察院保持联系,了解被害人及其家庭情况,最后引起当地两级检察院高度重视并表示将对其一家再次予以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