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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会议部署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时间:2017-09-04 16:31:47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总结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民行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健、副检察长林列坤出席会议,各基层检察院分管民行工作的副检察长、民行部门负责人及市院民行科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张健结合当前检察改革,对全市民行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重新审视民行工作的定位及重点,明确法律监督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今年6月底作出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民行业务进一步扩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二是要进一步整合办案力量,寻求突破。公益诉讼是民行部门的新增业务,应遵循司法规律,建立完善公益诉讼办案机制,并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作为常态化工作推进。三是要合理增加民行部门人员编制,在员额制改革中向民行部门倾斜,尽快选配熟悉调查核实和出庭应诉业务的检察官充实民行队伍,加强办案一线力量,提升干警业务能力,保证人员配备与民行部门职能拓展和业务增长相适应。
  林列坤充分肯定了全市两级民行部门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公益诉讼提出了几点意见: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院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二要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规律特点,进一步明确工作的方向和要求,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对行政执法和刑事侦查的环境污染案件,民行部门要及时介入和跟进。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基层院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检察长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亲历办案。四要加强与环保、林业、食药监、质监、国土等行政部门的工作协调,形成维护公益合力。
  会议期间,各基层院围绕民行部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及队伍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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