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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

时间:2017-08-23 08:45:07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今年以来,汕头市检察机关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市委中心工作中去谋划推进,紧紧围绕全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三年大行动计划,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推动“创文强管”深入农村,促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严厉打击影响美丽乡村建设的刑事犯罪,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一是坚决打击破坏农村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犯罪。重点监督和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污染河流湖泊、非法捕捞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动物和盗采海沙等犯罪行为,切实加强对农村水源、空气、土地、林木、矿产等资源以及珍稀动植物资源的司法保护。今年1-7月份,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0件,其中18件发生在农村地区,占全市起诉该类案件的90%。二是深入推进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专项工作。成立由两级检察院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落实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全面派发“预防提示”,坚持依法快捕快诉,从严从重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正确处理好打击犯罪与建设和谐乡里的关系,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4件1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该类案件2件18人。三是加大打击农村毒品犯罪力度。今年1-7月份,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农村毒品类犯罪案件243件278人,有效遏制农村地区毒情发展蔓延势头,切实保障农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守住农村的善良风俗,营造和谐有序的乡居环境。
  二、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美丽乡村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一是切实服务保障好农村“两委”换届工作。成立服务和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专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深入研判农村“三资”管理及综治维稳情况,着力解决影响选举的的历史遗留问题,深挖背后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法问题;强化涉选职务犯罪线索初查工作,突出打击采取贿赂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组织干警为换届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法制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二是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制定了《2017年度检察机关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计划》,重点查办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农村社会保障领域和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畅通涉农、扶贫资金通往乡村的“最后一公里”路,切实服务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今年1-7月份,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4件21人。如南澳县检察院立案查办了林某川涉嫌挪用卖地所获公款案,潮阳区检察院立案查办了西胪镇店林村原支委张某坚涉嫌侵吞低保补贴款贪污案。三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预防和宣传。紧紧围绕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和项目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和警示教育,通过检察官“五进”活动、“预防邮路”等多种形式,开展创文强管、村级换届选举、扶贫惠农、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重大工程建设六大专项巡回宣传,共开展专项预防46次、警示教育74次,撰写案例剖析8份,针对调研结果提出检察建议8份。如潮南区检察院及时纠正省级(第三批)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活动现场的重大违规行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保驾护航。
  三、加大对发生在农村地区各类案件的检察监督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一是深入推进对基层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及时制定出台多份关于规范对基层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工作文件,通过每个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挂钩3-4个派出所的形式,实现对全市基层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全覆盖,有效提升公安派出所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效,更好实现打击农村刑事犯罪与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的统一,切实提升村民的安全感、获得感与幸福感。今年1-7月份,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侦查活动监督138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9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6件。二是推动“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向农村基层延伸。以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为抓手,重点监督发生在农村地区的该两类犯罪,切实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立而不侦等问题。今年1-7月份,共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相关犯罪线索12件。如金平区检察院发函建议环保部门将莲塘片区某鞋材有限公司和任某军涉嫌共同污染环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采纳。三是深入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重点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环境污染、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加强内外协调联动,稳步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共摸排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6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89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行政公益诉讼7件,督促整治和关停污染企业和养殖场49家,督促修复、挽回被损害的水源地、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等880多亩,督促拆除农村违建189处6万多平方米,有力保障了农村良好生态环境。四是深入推进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工作。扎实做好信访和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出司法救助金28万元,救助对象均为贫困的农村被害人或其家属,既彰显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又为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乡居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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