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察院成功办理两宗司法救助案件,为潮南区峡山街道银行柜员机抢劫杀人案的两位被害人家属发放救助金共计14万元人民币,及时帮助两个家庭解决燃眉之急。
2017年4月8日上午,被害人戴某在潮南区峡山街道的中国工商银行ATM柜员机室内排队等候办理业务时,无故遭受梁汉豹的疯狂刺杀,戴某因被刺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随后,梁汉豹逃窜至峡山街道广祥路环美路口时,又搭乘另一被害人曾某的摩托车,行至峡山街道峡晖中学附近路段时,梁汉豹持刀抢劫朝曾某的摩托车,并致曾某当场死亡。
市检察院公诉科审查起诉该案过程中,及时将司法救助评估意见书移送至本院控申科。控申科审查后,认为刑事被害人戴某、曾某两家经济困难,家中仍有老人小孩亟需赡养、抚养,且因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家庭面临急迫困难,符合法律规定救助情形。经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给予被害人戴某家庭人民币9万元、给予被害人曾某家庭人民币5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与此同时,控申科在办理救助案件时,还主动联系汕头市慈善总会及案发地潮南区峡山街道,为两位被害者家庭送上一定金额的善款。此外,市检察院控申科还分别商请两位申请人户籍地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检察院、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检察院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将申请人一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最大限度帮助申请人渡过难关。
今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努力打造检察工作的“民心工程”,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救助金额28万元,充分彰显人权司法保障和司法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