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总结今年以来全市反贪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和措施。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健、党组成员许瑛出席会议,各基层检察院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市检察院反贪部门相关负责人和入额检察官参加会议并围绕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及反贪工作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进行交流研讨。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办案工作重点,切实做到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以实际行动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1至7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7件5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88%和65.7%;结案45件5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30万元。
张健检察长对全市反贪部门今年以来的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就下一步反贪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压实责任。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用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诠释对党的忠诚。要强化领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二要突出重点,精准查办。要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着重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特别是涉农、食药、环保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案件。继续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服务和保障我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加大追逃力度,对重点在逃对象紧盯不放、一追到底。三要讲究方法,深挖扩线。各单位要结合办案实际,认真分析本地区职务犯罪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适时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小专项”。四要严守纪律,保证安全。要时刻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越是在特殊时期,越要强调纪律,为检察官、办案组、分管领导自觉形成反腐屏障,严格办案、规范办案、安全办案。五要严格考核,奖惩分明。要落实员额制检察官绩效考核机制,让入额的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要贯彻执行省院制定的《广东省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进退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对办案质效考核不合格的,在年度考核后三个月内退出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