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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检察机关全面启用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

时间:2017-04-11 12:32:53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日,汕头市检察机关全面启用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进一步拓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的功能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精准、及时、便捷的案件信息公开服务,同时更有助于律师预约阅卷。
  一、认真部署,及时上线。全市两级检察院严格按照省检察院工作部署安排,全面上线运行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实现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对传统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用户群的全覆盖,进一步扩大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的受众面,优化司法便民措施,深入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创新发展。
  二、组织学习,开展培训。市检察院案管科认真组织全市案管部门学习掌握《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平台操作手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升级文档》,开展专题培训,确保相关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对部署应用中出现个别问题的基层院,案管科还专门派人现场培训,讲解、演示操作规程。
  三、上线应用,规范运行。全市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分别明确一名平台管理员,并为管理员配备专用电子设备,用于注册微信进行平台管理。微信平台除原有案件信息查询和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功能外,还实现了案件程序重大节点变动信息向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及时主动推送消息,律师通过微信注册并申请查询案件、办理预约事项等功能。
  四、加强宣传,形成合力。全市检察机关加大了微信平台的推广宣传力度,在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接待,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等工作中探索微信平台功能宣传的新模式,通过渠道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微信平台服务内容的了解认知。同时做好已有检察微信平台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的衔接和整合工作,不断深化阳光检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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