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执检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工作的意见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多措并举,全市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开门红。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执检部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被采纳数达到37人,占执行逮捕人数的7.24%,公安机关采纳率达100%。
一、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全市检察机关执检部门组织全体执检干警认真学习贯彻、深刻领会高检院执检厅给省检察院郑红检察长的函和郑红检察长的重要批示精神,明确省检察院今年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大家一致认为,要以去年我市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取得全省排名第二的佳绩为基础,以高检院执检厅的充分肯定和郑红检察长批示要“形成广东检察工作亮点和经验”为鞭策,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抓住契机,克服困难,突出重点,狠抓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力争新的突破,取得新的成绩,形成新的亮点。
二、启用统一业务系统,规范开展工作。市检察院执检部门及时组织全市两级检察院执检干警参加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应用培训,对于运用系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时遇到的操作问题,第一时间给予指导解决,确保案件办理准确、规范。该系统运行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执检部门依托业务系统,规范制作《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决定书》《立案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适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将办案机关采纳建议情况及时录入,确保办案流程清晰、完整,效果良好。
三、加强内外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我市两级检察院执检部门主动作为,健全完善内外部协调联动机制,对内加强与侦监、公诉、案管等部门的联系,建立案件内部通报、案情共享机制,加大信息互通力度;对外加强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和法院的沟通联系,做到事前有沟通,事后有跟踪,消除误解和顾虑,争取理解和支持。通过加强内外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实现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各环节无缝衔接,切实提高审查效率。
四、实行全程监控,确保案件质效。全市两级检察院执检干警认真履职,及时依申请、依职权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到侦监、公诉部门复印相关案卷材料,认真审阅《审查批准逮捕报告》《起诉意见书》《鉴定意见通知书》等文书材料,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依法对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制作《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函》送达公安机关、公诉部门等办案单位和部门,并跟踪落实建议被采纳情况,确保案件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