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上午,历时5天的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会议期间,全体代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等各项决议,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1日上午9时,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鮀岛影剧院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353人,符合法定人数。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组成人员,陈良贤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通声、林平、徐宗玲、杜怀丹、吴健彦、陈向光当选为副主任,李绿岸当选为秘书长,马灿龙等30名同志当选为委员;选举产生汕头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刘小涛当选为市长,李耿坚、林依民、陈武南、林晓湧当选为副市长。
新一届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
大会选举施适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健为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将按法律规定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良贤与新当选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施适(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健(右)合影
会议同时表决通过了关于汕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及其他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