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项目是重大民生工程,首期项目总投资近7.5亿,建设周期短、任务重,涉及环节多、社会关注度高。建立该项目职务犯罪专项防控机制将重点加强项目工程招投标、构筑物拆迁补偿、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预防职务犯罪发生,保障项目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市检察院对汕头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项目专项预防高度重视,张健检察长多次作出指示,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建立健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着力从源头上入手,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和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为此,市检察院联合汕头高速公路公司专门成立了汕头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建设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关于在汕头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方案》,从有利于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增强工作合力和效果出发,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做到情况互通、资源共享,共同推进综合防治。
一是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检察院与汕头高速公路公司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工作联系协调,通报预防工作的开展情况,研究分析工程建设过程中易发生职务犯罪的环节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预防对策。
二是要建立预防建议落实制度。检察机关将针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预防建议,相关单位要积极做好预防建议落实工作,并及时反馈落实整改情况。
三是要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制度。对于工程建设的重点实施情况、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有效做法和措施,各部门之间要及时予以通报,在工作中发现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应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查处。
四是要建立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依法查处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以及因不作为乱作为致使项目建设误工、停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
汕头高速公路公司黄锡忠总经理对市检察院在汕头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项目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希望该工程项目建设职务犯罪同步预防工作可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表态将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职务犯罪惩防工作,确保汕头高速公路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和队伍安全。

据介绍,本工程位于既有汕头火车站站前广场,总体方案提出了“交通、绿化、空间、开发”四个一体化设计目标,通过对周边环境进行整合,将汕头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打造成集交通、服务、工作、休闲为一体的聚合中心。人流组织采取地面进站、地下出站的方式,车流组织主要通过地下环线导流、地面直接出站的方式,实现有序进出、人车分流。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地面广场和地下综合交通枢纽,广场面积约6.5万平米,地下枢纽建筑面积约9.5万平米。
地面广场分为三大部分:一、公交系统区域,布置有公交车道、公交站台以及大巴乘车区;二、旅客步行区域,布置有旅客步道;三、社会和出租车区域,布置有落客区和车行道。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4.6万平米,主要功能是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分为四大部分:一、旅客换乘空间,包括出站厅、公交换乘厅、大巴换乘厅和轨道交通换乘厅;二、商业区;三、出租车作业区;四、社会车辆停车区。地下二层,建筑面积约4.9万平米,主体是人防工程,和平时期作为社会停车场。
既有汕头火车站作为广梅汕铁路的始发终到站,建成于1995年。广梅汕增建二线及厦深联络线预计将于2017年底建成,届时,汕头火车站运输能力可达客车70对/日,将大大提高我市对外出行的可达性和便捷性。正在规划中的粤东城际轨道、市域轨道已将汕头站片区列为主要交通换乘枢纽,同时疏港铁路也将接入汕头站,结合已建成的汽车客运中心站、城市候机楼等,汕头火车站片区将汇集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长途汽车客运、航空、公交等多种交通方式交汇的重要对外交通门户。既有的火车站片区已远远无法满足未来城市发展的需要,亟需通过整合和规划,打造成出行便捷、无缝换乘,集交通、商业、办公、娱乐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