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增强监督效果,8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棉生带队就我市检察机关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南澳县检察院办案办公场所,检查了该院开展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并在南澳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专题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健雁、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谢平暄参加调研活动,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宏强陪同调研。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上,杨宏强副检察长向调研组汇报了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工作情况。《决定》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加强和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1年1月至2016年6月,全市检察机关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23709人、提起公诉27196人,不批准逮捕3480人、不起诉1952人,追加逮捕149人、追加起诉125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44件、撤案24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5件,提出刑事抗诉62件、支持基层院抗诉39件;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66件,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1件,通过诉前程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17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违法和不当情况17件、社区矫正脱管漏管55人;立案侦查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32件155人、公安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9件34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棉生作讲话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宏强作情况汇报
陈棉生副主任对全市检察机关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的举措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认为检察机关结合自身实际,监督机制不断健全,相继出台一系列加强诉讼监督的举措,监督重点突出,监督效果明显,有效推进诉讼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同时,他对检察机关进一步做好诉讼监督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维护法律权威。要切实提高对贯彻落实《决定》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迫切问题。二是要强化监督力度,健全工作机制。要克服畏难情绪,消除思想顾虑,既要敢于依法监督,又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超越职权违法办案。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重点,把查办其背后的职务犯罪作为加强诉讼监督的重要手段,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要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适时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增强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抓好内部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法院、公安、司法等单位要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监督,认真吸收监督意见,切实维护监督权威。三是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市人大常委会将结合听取相关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对检察工作及有关机关接受和配合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监督。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帮助解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升诉讼监督能力,依法规范开展诉讼监督工作,使全市的诉讼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新成效,努力为我市加快振兴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南澳县检察院办案办公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