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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工作会议召开 汕头市检察院作经验介绍获“点赞”

时间:2016-05-19 18:29:33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5月18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高检院关于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部署,总结交流全省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工作经验,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措施。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副检察长袁古洁,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叶少明出席会议,全省各市分院分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宣传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郑红检察长在会上强调指出,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认识把握和重视这项工作,全省检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做好检察新闻宣传,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要将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强检察新闻宣传机构建设,建立与业务部门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每一名检察干警要做检察“宣传员”;要加强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有效互动,构筑全省一盘棋的“大宣传”格局,有效推进检察新闻宣传和信息公开,让更多群众了解、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要建立健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主动以开放的心态加强与社会沟通,特别是加大对司法办案信息和结果公开力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省检察院郑红检察长作讲话



    会上,汕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列坤作了题为《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全面深化阳光检务》的工作经验介绍。林列坤副检察长采用PPT课件的形式,围绕适度超前建设网站、丰富网站板块内容、规范网站信息发布以及如何提升舆论引导水平等方面,详细介绍了汕头检察门户网站建设、运行的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获得与会人员的点赞好评。

市检察院林列坤副检察长作工作经验介绍


    近年来,汕头市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省检察院部署要求,积极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媒体传播格局和社会舆论生态的深刻变化,以门户网站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检察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检务透明度指数报告》,汕头市检察院的检务透明度连续四年名列前茅,其中2013年度在包括高检院和31个省级院在内的81个测评对象中排名第三、在包括各省会城市在内的49个较大市的检察院中排名第一,2015年度分别排第九和第二名。
    会上,广州、深圳、肇庆、清远市检察院和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等单位也分别围绕新媒体建设、舆情应对、构建良好检媒关系等专题进行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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