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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推进会

时间:2016-03-30 15:18:39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3月30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全面实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棉生、市委政法委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健作工作部署。

会议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棉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翁甲洪莅会指导


    去年9月以来,我市检察机关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坚持分类定额、分类选任、分类组建办案组、分类授权和分类考核,在市检察院和龙湖区、澄海区检察院选任首批80名主任检察官并试运行办案责任制,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经过近半年的探索实践,被授予较大办案决定权的检察官主体地位凸显,一定程度解决了办案部门文书审批层级多、速度慢、周期长的问题,体现了独立性、亲历性、判断性的司法工作特点。


张健检察长作工作部署


    会议强调,要按照司法规律的内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坚决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着力解决检察工作中的不足和短板乃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要修改完善检察人员权力清单,探索建立岗位考核电子档案,健全监督制约和惩戒机制,检察官必须在司法一线办案,并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要最大限度把个人意愿与工作需要结合起来,同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检察官办案团队,确保各类人员人岗相适、人尽其才。要坚持对各类检察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岗位练兵和实战锻炼,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要建立完善相关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符合检察权运行规律的办案模式,推动检察改革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相互促进、相互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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