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在北京发布《中国检务透明度指数报告(2015)》。该报告显示,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务透明度在全国81个测评对象中排名第九,在全国49个较大市的检察院中排名第二,仅次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这是我市连续四年在检务透明度测评中位居全国前列。
3月18日,《中国检务透明度指数报告(2015)》发布现场。 中国网 张艳玲 摄
从2012年开始,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根据深化检务公开相关要求,依托检察院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对全国的检务公开工作进行量化评估。2015年度的测评对象仍然为81家检察院,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和31个省级检察院以及立法法修改前的49个较大的市的检察院,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信息、检务指南、工作信息、统计数据等板块,涉及到20多项数据指标。排名前十位的依次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检务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主动适应“互联网+”新形势,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办案的知情权、监督权为导向,构建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网和“两微一端”的“检察网阵”,第一时间为公众提供检察资讯,有效增强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2015年,通过互联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1428条、重要案件信息745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2858份,网上办理律师辩护与代理申请298件次,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编发宣传稿件4800多条。同时,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全市50所小学300多名小记者走进检察院参观办案办公场所,并在两级院同步开展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