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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主动 抓落实 抓实效——汕头市检察机关开展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活动

时间:2009-10-26 15:41:02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为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院《广东省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我市检察机关于今年5月以来认真开展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工作。目前,专项检查工作正分阶段稳步推进。
    一、领导重视,及早部署
    年初,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市检察机关按照会议的要求开始研究部署对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查封款物进行清理的专项检查工作,做到早部署、早实施。市院赖德贵检察长高度重视,亲自与纪检组、检务督察室研究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5月22日,市院发出了《关于对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查封款物进行清理的通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自侦部门、计财部门对历年来尚未处理的扣押、冻结、查封款物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7月初,接到省院的《实施方案》,市院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听取纪检组的有关情况汇报,对专项清理工作做进一步研究部署,明确要按照高检院确定的范围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做到“一案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进行整改。会后制定下发了《汕头市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专项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检查范围、任务和方法步骤等。同时,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宏强任组长,刘爱平、罗益平副检察长和纪检组陈志伟组长任副组长,陈志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形成主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分工抓的格局,为清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早安排部署、早动员教育、早开展工作”,按照工作方案的安排,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首先,抓好动员,统一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采取召开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专题讨论会、干警大会等形式,层层进行思想动员,提高了广大检察干警思想认识,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其次,抓好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情况。为确保清理检查取得实效,不留死角,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也一并纳入这次专项检查范围进行清理。在市院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各部门成立清理小组。市院清理工作办公室印发清理扣押、冻结款物情况登记表并发放给全体干警填写,采取“谁办案,谁清理”的原则,要求人人自查,逐案检查,并由各部门对干警填报的情况进行把关。同时,重申了填报的纪律,以有效地防止不报、瞒报、少报、漏报问题。市院计财部门指定专人对扣押款的会计凭证逐笔进行检查、校对,根据扣押、冻结款物的不同属性和去向进行分类,逐项落实。
    三、边整边改,确保实效
    按照“边清理、边纠正”的原则,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案结款了的良性办案机制,逐案逐笔清查。市院纪检组监察、检务督察部门认真对清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专项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计财部门提供现存有扣押款的案件与各业务部门清理的案件逐笔进行校对。在对2004以来所办结的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进行清理的同时,也对2004年以前未解决的扣押、冻结款物遗留问题等一并进行清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未作处理的历史遗留款物问题,案件承办人和承办部门提出拟处理意见及相关法律依据,领导小组从扣押、处理款物的合法性、程序性、时效性和相关审批法律手续等方面认真审查核实,对每一笔遗留款物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力求彻底解决款物遗留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以来,受理涉案款物信访件8件均已办结,办结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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