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规范司法行为,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根据上级院部署要求,近日,龙湖区检察院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功举办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期间,包括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普通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走进龙湖检察,参观该院党建工作、队伍建设、检察业务建设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展示宣传展板,参与了该院和汕头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为保障“检察开放日”活动的顺利有序进行,该院专门成立以检察长吴胜球为组长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活动方案,部署落实活动分工,确保“检察开放日”活动有序开展。在思想上提高干警重视程度,使干警充分认识到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是一次展示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成果、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活动,促使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性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二、采取多种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为充分展示该院检察业务建设和司法规范化成果,展现检察机关的风采,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社会形象,该院通过并行开展五种活动,进一步丰富“检察开放日”内容。一是开展检察官宣誓活动。全院检察干警集体举行检察官宣誓活动,在国旗下郑重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二是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结合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组织首批主任检察官与汕头大学法学院联合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通过派发法律宣传资料、与群众面对面开展咨询活动,解答群众的法律困惑,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三是开展座谈交流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等到该院召开座谈会,通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开展宣传展示活动。充分运用文字、图片、展板等形式,立体展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队伍建设、检察业务建设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积极宣传检察职能,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三、精心组织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全院检察干警切实按照活动方案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专职参与开放日活动的开展。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既分工又协作,形成整体合力,推动活动顺利圆满完成。同时,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对“检察开放日”活动进行配套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加强与群众交流互动,进一步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使人民群众更好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并及时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