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揭阳市榕城区村民陈舜国专程赶到市检察院信访大厅,激动地向市检察院赠送写有“加强监督 促进公正”、“秉公执法 为民解忧”的两面锦旗,对其反映的“监督公安机关撤销2012年对其本人的立案”问题,在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办公室、控申科的督办下得到圆满解决,表示由衷感谢。
2013年5月15日汕头市政法系统“五长”涉法涉诉接访日期间,陈舜国到市检察院信访,反映称金乐大酒店欠其逾期未还货款72300元及逾期还款利息,其本人于2011年10月26日向汕头市金平区法院起诉后案件一直没有判决;而金乐大酒店以陈舜国之前所提供的货物是假货为由,向金平公安分局报案称其诈骗,由于金平公安分局刑事立案后迟迟未对该案作出处理,导致此前的货款纠纷民事案件不能结案,遂请求检察机关依法对金平公安分局进行监督。
接此信访件后,市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批示转本院侦监部门办理,市院侦监科审查后将该信访件转交金平区检察院侦监部门调查。此后,市检察院控申部门还将该信访件主动抄送市院检务督察办公室进行跟踪督办。经检察机关依法监督,金平公安分局在该案的侦查过程中发现证明陈舜国涉嫌犯罪的证据尚不充分,不应对其追究刑事责任,遂根据刑诉法第161条规定,于2015年8月6日决定撤销此案,有效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信访积案尽管成因复杂,但大都与执法理念和不规范的司法行为有关系。今年以来,市检察院控申部门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强化为民、规范、公正的司法理念,以严格规范的司法行为避免出现信访积案。一是充分发挥市检察院控申部门作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的示范作用,带领全市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群众来访,坚决杜绝对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的行为。二是严格依法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对检察机关和法院司法办案中的不规范行为依法直接予以纠正或通过发检察建议、提出抗诉等方式予以纠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严格依法直接办理刑事监督案件,依法纠正阻碍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等司法不规范行为,维护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三是依法转办、交办各类控告申诉类信访事项,对来访群众反映强烈的民事审判活动不规范、民事执行活动不规范、侦查活动不规范、违规插手经济活动等司法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严格依法受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5年1月份至今,市院控申部门共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