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国家宪法日,上午9时,市检察院隆重举行宪法集体宣誓活动,全体检察人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表达维护宪法权威、忠诚履行职责的信心和决心。
宣誓活动在集体合唱国歌后开始。“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全体检察人员在院领导的带领下,在南方日报、汕头电视台、汕头日报等新闻媒体记者的共同见证下,面对国旗,铿锵有力地宣读上述70个字宪法誓词,郑重承诺对国家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法律的尊崇和对职责的坚守。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海波在主持宣誓活动时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市检察院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把宪法宣誓作为“检察开放日”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检察人员的宪法意识,筑牢履行宪法使命、严格规范司法的思想基础。
宣誓活动结束后,检察干警纷纷表示,要以今天在国旗下的誓言作为毕生的信仰与追求,始终把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铭记于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以实际行动为“人民检察官”这一光荣的称号增光添彩,绝不辜负党、国家、人民的重托和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