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张健带队专程前往市人大常委会,就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作专题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黄俊潮,副主任陈棉生,内司委主任邓东冠,副秘书长陈健雁、王贵元等领导听取汇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列坤,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海波参加汇报会。
汇报会现场
作为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单位,市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遵循改革精神和司法规律,积极稳妥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今年9月,两级院三个试点单位采取分类考试考核、择优选任的方式,完成了首批主任检察官选任工作,组建起办案组织并运行司法责任制,走出了具有汕头检察特色的改革之路。与此同时,坚持统筹兼顾,做到改革试点与司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全市检察机关1至10月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534件3353人,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提起公诉3195件4417人,同比增加16.9%和9.7%。特别是9月至10月改革推进的关键时期,全市检察机关自侦办案数大幅提升,占今年以来立案数的51.4%。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听取汇报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听取汇报后,对全市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市检察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思路清晰、积极稳妥、成效初显,并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市检察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为推动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如何进一步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把握上情,严格执行中央、省和我市司法体制改革政策,紧紧依靠市委领导、人大监督,积极主动汇报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二是要掌握内情,充分预计司法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突出思想政治工作,保持队伍思想稳定,确保检察改革有序推进。三是要用法治思维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保证整个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并处理好深化改革与抓好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四是要创造性地制定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认真做好改革试点的总结、推广工作,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可复制的经验。
张健代理检察长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