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广东省检察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单位,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时间、严格员额、严格标准,近期完成了两级院三个试点单位的首批主任检察官选任工作,并实行主任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新模式。10月26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首批主任检察官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张健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把推进检察改革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遵循改革精神和司法规律,谋定而后动,蹄疾而步稳,扎实开展基础测算、思想动员和方案制订工作,确保上级改革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改革试点过程队伍思想稳定以及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改革要求,市检察院严格按照省检察院核定我市检察官员额占政法专项编制30%的比例,坚持以类定额、以案定额、以需定额,将员额内检察官全部配置在业务部门办案岗位,入额的检察官必须作为案件承办人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今年9月,市检察院根据政治素质过硬、法律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群众普遍公认的选任标准,采取考试考核、择优选任的方式,分类选任主任检察官45名,同时按照“1名主任检察官+N名检察官+N名检察辅助人员”的模式,组建起相应的主任检察官办案组。研究制订办案职权划分暂行办法、主任检察官办案组运行规则,将各业务线条的检察职权进行分类授权、差别授权,建立明晰统一的权责清单和完备的监督评价体系,要求主任检察官在检察长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检察办案权,直接对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负责。龙湖区、澄海区两个试点检察院也同步各选任主任检察官17名、18名,并以主任检察官为基数组建主任检察官办案组,按照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要求开展办案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