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检察院反贪局以“三个坚持”作为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严格公正司法的底线要求,采取过硬措施,找准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切实提高反贪队伍的司法公信力。
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做好深入查摆剖析工作。抓住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检查阶段的关键时间节点,进一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明确下一步整改的方向和重点,为整改落实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从查办的每一个案件入手,查找司法不规范的问题,既查“共性”问题,又查“个性”问题,突出查摆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文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查出的不规范司法行为,从思想观念、执法理念、为民宗旨、执法作风等方面深挖根源、查找原因,认真整改,确保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二、坚持以厉行“八项禁令”为切入点,努力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以贯彻执行高检院查办职务犯罪“八项禁令”为切入点和着力点,集中解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规范查办职务犯罪工作。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尤其是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制定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责任人和时间表,对整改任务进行逐项处理。对制度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确保查摆出来的执法不严、不公、不文明、不廉洁等问题真正得以解决,促使司法行为真正得以规范。
三、坚持以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推动反贪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反贪队伍的司法办案能力,加快适应反腐败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加快转变侦查方式和办案模式,推进规模化取证、信息化依托、精细化初查、专业化讯问、集约化办案的侦查工作新模式,规范取证过程,提高取证质量,使规范执法成为反贪干警的自觉习惯,转化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动力,推动反贪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