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23日,按照高检院《关于开展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部署,汕头市检察院与潮州市检察院分别派出检查组,互查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并召开专项工作座谈会进行座谈交流。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蔡少芬带队赴潮州检查并出席在汕头召开的座谈会。
座谈中,互查双方相互通报了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和专项自查阶段工作情况,并采取查看专卷、新旧检察委员会文书格式比较、讨论交流等形式,对检委会会前准备工作、讨论程序、执行程序、督办程序以及归档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梳理分析,同时就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相互帮助查漏补缺,学习同行先进经验,共同提出改进检委会工作的有效措施。
蔡少芬专委在座谈中指出,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从检委会工作人员配备及机构建设、议题范围、落实例会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办事机构工作、检委会制度建设等五个方面工作是否规范进行了全面自查,深入查找自身在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查摆发现的个别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措施,并要求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委会认真落实整改,推进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蔡少芬专委强调,与潮州同行的专项互查和工作交流,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我市检察机关检委会的议事水平,提升检委会决策质量与效率,更好地发挥检委会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同时表示,将认真落实潮州同行所提的可行性意见建议,将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效性工作来抓,确保我市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