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平区检察院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强重大工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确保工程项目和资金使用安全。近日,该院干警应邀赶赴广州,参与省促进粤东地区发展重大项目——内洋南总干涝区排涝整治工程(汕头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工作的现场监督,介入监督工程开标、评标过程,并向招标方提出了检察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我市内洋南总干涝区位于韩江下游,近年来出现排涝功能偏低、工程老化、渠系淤塞、潮水顶托等问题,存在涝灾隐患,严重制约了区域内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该涝区排涝整治工程汕头段项目计划投资2亿多元,集中对该段的各排水渠(河道)进行清淤以及堤坝防护、水闸建设、渠系建筑进行整治改造,提高该段的整体排涝能力。该工程涉及面广、投资大、影响深,为确保整个工程依法依规进行,预防发生职务犯罪,金平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对招标文件全面进行书面审查。同时,现场监督整个开标、评标程序的进行,并针对招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招标人提出口头检察建议:一是招标人应创造条件确保评审专家独立评查,加强对评审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制止可能出现的评审专家交流串通的现象,确保每一位评审专家都能依法独立出具评审意见。二是工程建设法人单位要组成专项工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出台工作实施意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常态化,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预防监督。
针对金平区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招标单位表示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加强沟通,对照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