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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融情于法帮助一名在押人员为去世母亲尽孝

时间:2015-07-07 16:35:49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谢谢你们,让我能够在母亲灵前尽孝,我一定会好好改造,决不辜负检察官们对我的关怀,回归社会后重新做人,回报家庭,回报社会。”6月28日上午,市殡仪馆来了一位特殊的“家属”,他在民警陪同下走进灵堂,为逝世的母亲尽孝。
    今年“举报宣传周”期间,市检察院创新举措,将举报宣传地点设在市看守所,接受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的举报和法律咨询。6月24日上午,市检察院领导在看守所门口接待来访群众时,一名在押人员的家属前来反映,他的儿子陈某因犯盗窃罪于今年1月就被羁押在看守所,陈某的母亲前几天因病去世了,根据乡下风俗如果儿子不能灵前尽孝,死者遗体将无法下葬,只能冰冻在殡仪馆,希望检察院能够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帮助陈某去灵前见母亲最后一面。接访院领导认真倾听来访群众的诉求,并当即要求市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查清情况,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协调各部门尽快给予在押人员陈某办理出所奔丧的请假手续。
    当天,市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马上调取在押人员陈某的案卷信息,了解到陈某已于今年6月15日被金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到今年7月11日,目前正处于一审上诉期。驻所检察干警立即约见在押人员陈某,确认其没有上诉打算,在综合考虑陈某在看守所的表现并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后,认为如果能够在执行通知书送达后安排陈某去料理母亲后事,有利于陈某的安心改造和家庭和睦。驻所检察室随即与金平区法院联系,请法院在判决生效后第一时间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告知来访人陈某的父亲准备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所在街道居委会和派出所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送交市看守所报批相关手续。同时,驻所检察干警主动与市看守所协商,并提出意见建议,得到所方的积极支持,在短时间内办理好相关手续。为了确保安全,驻所检察干警先期与陈某家属联系,确定了陈某奔丧的流程,并制定了安全预案。
    6月28日,陈某在看守所4名民警的陪同下到市殡仪馆,为逝世的母亲送上最后一程。面对悲痛万分的父亲,陈某流下悔恨的泪水,表示自己以后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不负检察干警对自己的真情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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