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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检察机关去年以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11件134人

时间:2015-06-24 15:09:20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依法反腐职能作用,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为建设法治汕头平安汕头、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8件11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3件19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
    一是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以及“查办与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了一批发生在涉农惠民、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环境保护、执法司法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如市检察院反贪局立案查办了金平区农业局原局长黄某某、金平区水务局局长方某某涉嫌受贿案以及汕头市鮀浦养殖场场长林某某涉嫌贪污案,共立案3件3人。金平区检察院紧盯医疗系统存在的“吃回扣”、“拿提成”现象,立案侦查医务人员商业贿赂犯罪案件 8件8人,涉案金额90多万元。
    二是深入开展重点打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去年9月以来立案查办涉嫌行贿犯罪案件10件10人。如去年11月,市检察院根据省检察院交办的线索,抽调近20名骨干力量组成专案组,查办了省直某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系列案,在短时间内立案8件9人,其中涉嫌行贿犯罪5件5人。
    三是深入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从2014年10月以来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人、劝返归案1人,同时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1名潜逃境外的受贿犯罪嫌疑人发出“红色通缉令”。
    除了上述查办职务犯罪的专项工作之外,去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还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组织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和“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 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渠道,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以及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依法查办各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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