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金平区检察院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出台《金平区检察院制度建设方案》,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积极创建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检察工作模式,达到“严格依法办事、严守程序规则、严禁以权谋私、严防各种事故”的效果。
一、建立民主决策程序。以现代管理理论为指导,重新修订《党组会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院务会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把召开党组会议、检察长办公会、院务会纳入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决策议题、决策论证、决策确定、执行反馈均进行详细规范,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执行责任方面,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每一位领导、每一个部门和每一名干警都恪尽职守,尽职尽责,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规范司法办案程序。通过修改和制定相关的司法办案制度,包括各业务部门办案操作流程制度、案件管理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错案追究制度、赃款赃物管理制度、司法活动监督制度等,并有效地借助案件管理系统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建立防止超时限办案的长效机制,完善案件督办、催办和通报制度,加强过程控制和质量管理,强化对司法办案易发问题及重点岗位、环节的控制和监督。
三、提高检务保障质量。从实际情况出发,对车辆、水电、采购、档案管理、值班、卫生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明确后勤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原则等,为后勤管理的顺利运行奠定基础。同时为适应新形势下检务保障工作的新要求,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补充完善,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和《涉密信息系统日常工作管理规定》,进一步推动检务保障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四、强化队伍管理监督。以制度建设为契机,修订细化《职业道德规范》、《机关考勤制度》、《金平区人民检察院“四条不准”》等相关制度,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同时,通过修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院机关党总支及干警学习制度》等,使干警在理论和业务学习方面逐步实现常态化,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