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潮阳区检察院强化办案安全意识,采取有力举措全面排查安全漏洞和隐患,有效防止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着力为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领导高度重视,落实安全责任。将安全保障和事故防范作为各项工作的红线来抓,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落实主管院领导负责分管部门干警的安全教育及事故预防工作,把各项安全责任分解到位,落实到人。
二、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学习规章制度、查摆安全隐患等形式,切实提高全体干警的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干警坚决杜绝松懈、麻痹及厌烦情绪,时刻绷紧安全防范弦,及时堵塞安全漏洞,排除安全隐患。
三、健全规章制度,狠抓贯彻落实。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办理自侦案件加强安全防范的相关规定和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本单位车辆、枪支弹药管理等安全制度,对违反办案规则或其它安全制度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及时检查整改,杜绝事故隐患。组织开展以执法办案安全、交通安全、枪支弹药安全、消防安全、保密安全为重点的“保安全、防事故”专项检查,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把各种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各项检察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