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红带队深入汕头市龙湖区检察院、南澳县检察院,就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检察改革和检察队伍建设进行专题调研。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欧名宇参加调研,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泽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赖德贵陪同调研并出席调研座谈会。
调研中,郑红检察长认真听取汕头市检察院以及龙湖区、南澳县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对汕头各项检察工作特别是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准备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去年5月他曾经来过汕头调研,汕头检察工作以及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这次来感到汕头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各项工作又有了新的进步。一是业务工作推进力度大,亮点突出;二是四项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基础工作扎实、推进思路清晰;三是涉法涉诉、检务公开等检察改革稳步推进,成效明显;四是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有特色,打出了品牌。
郑红检察长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是我们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宣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厉行法治、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勇气,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自觉和自信,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汕头作为全省司法改革首批试点城市,承担了为下一步全面铺开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重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汕头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和省院的统一部署,把握规律,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克服困难,切实圆满完成好改革试点任务。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改革信心,形成改革合力。要针对目前队伍中存在的顾虑、想法,不回避矛盾,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干警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司法改革,带头拥护改革、参与改革,营造良好氛围。二要细化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要根据上级精神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措施尽量细化,把问题考虑周全,注意征求每位干警的意见,尽可能地合理安排,特别是要充分用好5年过渡期,坚持在“增量”上做文章,切实保护好现有各类检察人员的切身利益。三要加强沟通协调。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汇报试点情况,主动加强与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问题把握不准的主动向省院请示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四要及时总结经验。坚持在试点中探索、在实践中总结、在推进中完善的原则,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既要正视矛盾,审慎研究方案,稳步推进,又要防止因为出现一些困难就畏手畏脚,裹足不前,保证改革试点工作良性推进。
谢泽生常委代表市委肯定了汕头检察机关在推动平安法治汕头建设、服务汕头发展稳定大局等方面所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市委将在下来的工作特别是检察改革试点工作中对检察机关给予更大的支持,协调解决改革过程遇到的实际问题。
郑红检察长看望慰问我市基层检察干警
郑红检察长查看我市基层院建设相关资料
郑红检察长认真听取我市检察工作汇报并作重要讲话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泽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赖德贵陪同调研并参加调研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