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阳光检务,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按照高检院、省院的部署要求,自今年9月30日起,我市检察机关以高检院开通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为依托,向案件相关人员或单位提供两级院所办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同时把终结性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向全社会公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办案、案管、技术的副检察长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市院及时研究制定了《汕头市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部署应用工作方案》,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实施步骤等进行具体安排,要求各基层检察院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部署应用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是认真组织培训。9月18至23日,市院及各基层院先后完成了对本院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及内勤的培训任务。采取面授与视频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了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省院《广东省检察机关案件程序性信息互联网查询工作规定》和《广东省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互联网公开工作规定》等文件,并以图文形式制作案件信息公开操作流程图解发给学员,确保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前相关人员人人熟悉内容、人人学会操作。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全市两级院的案管与技术、计财等部门通力合作,做好系统软硬件环境搭建和设备配置工作,明确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部署应用所需电脑、打印机等配置标准,配齐配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所需设备,保证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如期上线运行。同时,正确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保密审核、监督机制,确保不发生失泄密和窃密事故,切实维护好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是形成工作合力。市院及各基层检察院办公室、案件管理、新闻宣传、技术信息、政工、计财以及办案部门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新闻宣传部门以醒目方式在“汕头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建立与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链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博、网站等途径进行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和使用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