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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案管科采取四项举措加强案件统计分析发挥参谋监督作用

时间:2014-09-30 16:21:34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市检察院案件管理科不断完善职能,在努力做好服务、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掌握案件信息全面、统计数据便捷等优势,连续发布三期全市案件管理统计数据情况通报,突出抓好阶段综合性业务态势分析,形成检察业务态势分析报告,在推动检察业务工作科学发展方面发挥参谋、监督作用。
    一、深化案件分析范围,确保案件统计分析的针对性。通过对全市各部门、各基层院案件数量、质量的统计及同期对比分析,及时发现数据变动异常情况。同时,针对个别特殊、典型案件,通过案件承办人、科室内勤和统计人员“三位一体”深入剖析查找原因,如对今年上半年立案监督案件数量异常、捕后不诉案件异常、侦查监督数据异常等进行核查分析,切实提高分析研判、类案研究和问题预警能力。
    二、明确分析时间间隔,确保案件统计分析的及时性。在案件统计分析的时间间隔上,采用“每季一总结、数据异常及时发布”的方式进行分析。即每月的30日对全院的统计报表进行梳理,对业务部门各承办人的办案数量、质量掌握在案,对各类案件受理、办结及判决情况、办案效率、案件质量等进行综合分析,对数据异常情况,及时发布报表信息,便于院领导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开展查漏补缺。同时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详细而全面的分析,并制发《案件管理动态信息》报送院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参阅,为院党组对全院各项业务工作的掌控和下步工作部署提供参考。
    三、采用多样分析方法,确保案件统计分析的直观性。充分利用统计资源快速查询功能,综合采用表格、线形图表等对比评价方式,分块对各业务线条进行数据列明、同期对比、原因分析,通过点、线、面相结合,使案件统计分析更具直观性。自2014年1月起,案件管理科每月以表格为载体,将本年案件管理和流转情况与上一年同期进行对比,重点对受理案件、批准逮捕案件、不批准逮捕案件、提起公诉案件、共同犯罪案件以及批准逮捕后判处拘役、管制、缓刑、免于刑事处罚案件等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并计算出案件数和人数同比上升或下降的百分比。院领导及全院各部门可以通过表格很清晰掌握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民行、控申、预防等部门案件业务变化等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四、综合运用统计数据,提升统计分析的决策辅助性。与各业务科室建立协作关系,及时互通信息,向业务部门调度办案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案件数据的深度分析和综合研判。此外,计划对主要业务部门每一位承办人的办案情况及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针对性的统计分析,努力形成制度性规范,指出承办人办案效率及法律监督质量、力度等方面的问题,为院领导在资源配置、选人用人等决策上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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