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搜索

今天是:2025年05月14日 星期三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我市检察机关立足“三个善于”依法严查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

时间:2014-08-19 10:34:38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去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省检察院关于查办和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决策部署,分析确定造成我市环境污染的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力量予以重点打击,共立案19件2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2件13人,渎职案件7件8人,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9人。
    一、善纳民意,步步为营揪出规划建设领域渎职犯罪。充分利用接访窗口、驻村扶贫点、派驻基层检察室、代表委员联络室、检察官“五进”活动等贴近基层、直面群众的机构设置和活动载体,广纳民意,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稳扎稳打,揪出其中所涉职务犯罪。2013年11月,潮南区检察院获悉胪岗镇某社区居民因集体土地长期被该社区居委违法建筑民宅、厂房,相关部门却无人监管,该院分析后认为该情况极有可能牵出职务犯罪案件,遂派出干警进行外围取证。鉴于该社区居民已多次向土地、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反映问题,潜在犯罪嫌疑人可能已有所警觉,办案干警步步为营,谨慎查证,严密封锁初查信息以防打草惊蛇,最终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巡查监管辖区内违法占地不力的胪岗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原主任郑某某和胪岗镇国土管理所原所长洪某某立案侦查。
    二、善抓线索,层层扩展严查国土领域职务犯罪。密切关注本地新闻资讯、社会热点及舆情动态,从中捕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由此及彼,逐层扩展,将相关事件所涉职务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去年年初,因山坡地承租人乱采乱挖致祖坟被毁,莲塘村村民集体到市信访局上访,金平区检察院得知消息后,敏锐意识到该事件背后可能存在国土领域渎职失职犯罪线索,便采用迂回战术,先迅速突破对莲塘村土地使用负有直接监管职责的国土所两名工作人员,依据他们交代的犯罪事实和收集到的其他证据,将查证范围扩展到莲塘村所属鮀莲街道和区国土局的相关职责及执法情况,进而查明鮀莲街道党工委原委员赖某某、区国土局原执法监察员邢某某涉嫌疏于履行监管职责,致使辖区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一举立案查办土地、矿产监管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
    三、善打“七寸”,环环相扣深挖环保系统窝案串案。将环境保护领域作为专项工作的重点领域,深入分析环保部门易发生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的制度漏洞,密切关注污染防治、节能降耗和节能减排重大项目工程,着力查办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利用审批、监管、执法权等职务便利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去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从一条举报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重要线索入手,以涉嫌行贿市、区环保部门多名工作人员的行贿人为突破口,调集全市反贪、反渎部门办案骨干对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该行贿人经营企业提供帮助的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从审批、环评、排污、执法检查、项目招标等各环节逐环排查,做到锁定嫌犯不遗漏,固定证据无偏差,一举查明市环保局规划环评科原科长陈某某,潮南区环保局原局长姚某某、郑某某和原副局长马某某,澄海区环保局局长黄某某等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涉嫌贪污受贿、渎职的犯罪事实,共立案13件14人,涉案金额达500多万元。

1538123733917953.png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 19141064号

webrecord.png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