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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强化“三种意识”提高协查工作效能

时间:2014-08-04 10:12:01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年来,市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在深入查办大要案的同时,始终坚持“依法、规范、快速、有效”的协查原则,注重强化服务意识、程序意识、双赢意识,提高协查工作效能。2011年至今,侦查指挥中心共办理协查案件62件,出动人员200余人次,协助取证200多份,获得了协查请求单位的高度评价。
    一、强化服务意识,全力协助外地检察机关查办跨地区职务犯罪案件。市院侦查指挥中心将协查工作作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坚持对每一宗协查案件做到热情接待、密切配合、优化保障。对外地检察机关单位来人请求协查的,派人出车主动帮助调查取证、传唤相关人员,对来电、来函请求协查的,以最快的时间按协查要求回电、回函。如2013年3月份和5月份,受省院协查指令,侦查指挥中心派出精干力量,两次协助河南省检察机关在汕头开展某省部级官员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由于案件时间跨度长,涉及的企业部分已经改制或倒闭,相关取证对象均年事已高或卧病在床,有的已逝世,所需财务资料也大都残破不全,给协查工作带来很大挑战。侦查指挥中心协查人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耐心走访调查对象,细致审查财务资料,最终获得了案件所需的重要证据,较好地完成了该案的协查工作,协查人员的敬业精神和专业素质受到外地同行的高度评价。
    二、强化程序意识,努力实现侦查协作工作规范化。制定并严格执行《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职务犯罪案件协查工作暂行规定》,在受理协查请求后认真审查必备的法律手续,详细了解协作事项,依法开展侦查协作工作。完善和落实协查案件登记管理、资料分类归档管理等制度,对协查案件性质、协查内容、协查过程、协查结果、信息反馈等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登记,统一存档。配置专门人员负责外地办案人员的接待、协查案件的协调、协查函回复事项的处理等工作,提高协查工作效率。健全协查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协查安全、保密、纪律责任。
    三、强化双赢意识,积极促进与外地检察机关的良性互动。坚持主动作为、合作、双赢的理念,在积极配合外地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在汕调查取证或追捕犯罪嫌疑人的同时,与对方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为我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外出取证或追捕犯罪嫌疑人开辟了“绿色通道”。2011年至今,侦查指挥中心共向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反贪局等外地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发出协查请求8次,外地检察机关办案部门都能积极配合,协助调取相关证据,对案件的顺利突破起到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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