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6月30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淑瑜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汕头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题,为市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讲授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授课中,林淑瑜检察长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党建思想,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历史经验,从中汲取进一步奋进前行的智慧和力量”“一体推进学查改促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机关学习教育取得更大实效”三个方面作学习体会分享交流。
林淑瑜检察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为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广大党员、干部以正确政绩观干事创业、创造实绩提供了思想指引和实践引领。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检察实绩。
林淑瑜检察长强调,百余年党史既是一部波澜壮阔的革命史、建设史、改革史,也是一部镌刻着共产党人初心使命、蕴含着政绩观智慧的教科书。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从党史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深刻把握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以正确政绩观担当作为、建功立业,将检察机关学习教育引向深入。
林淑瑜检察长要求,开展学习教育重在务实功、求实效。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把“实”字贯穿学习教育始终,准确把握党中央开展这次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检察队伍建设实际,一体推进学查改促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更严标准管党治检,推动检察机关学习教育取得更大实效。
林淑瑜检察长的专题党课在全院检察人员中产生强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将把学习教育焕发出来的学习热情、工作干劲转化成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强大动力,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汕头实践作出新的更大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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