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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这些检察案事例,为何被写进人大报告?

时间:2026-02-06 10:20:47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守护绿水青山、保护食品安全

破解侨胞难题、严惩身边腐败

……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这些案事例,不仅是一份履职清单,更是汕头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生动注脚。

  它们为何被写进报告?案事例中蕴含了怎样的司法理念?今天,让我们通过七个典型案事例,一起感受检察履职的温度与力量。


“大数据+无人机”守护美丽乡村

科技赋能

让检察监督

更精准、更高效

  2024年1月,市检察院接到公益诉讼志愿者提报线索反映,辖区内某地有多家肉牛屠宰场违法排污。经调查取证和检测,屠宰场排放的废水中含有氨氮、CODcr、动植物油等污染物,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

  市检察院研发建立肉牛屠宰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依托相关行政许可数据对全市15家屠宰场的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并多次采取“传统蹲点式+高科技无人机航拍”方式,及时锁定屠宰场违法排污以及销售牛肉的证据。市检察院依法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同时指导龙湖区检察院就肉品防疫检疫、无证经营等违法情形向有关部门制发磋商函,督促加强查处力度,共同整治屠宰行业违法乱象。

  该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服务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眼镜隐形,但检察守护有形

小眼镜、大安全

检察守护群众

“眼”前的安全

  2023年初,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部分经营者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隐形眼镜。市检察院自主研发违规销售隐形眼镜等医疗器械公益诉讼监督模型,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整治违规销售隐形眼镜等第三类医疗器械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指导各基层检察院运用该模型,核实经营主体存在的未在店内显著位置公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未设医疗器械专柜、未取得许可经营资格等违法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违规销售隐形眼镜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推进全市隐形眼镜等第三类医疗器械行业规范经营。

  该案获评省检察院“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共圆老华侨的“归家梦”

检侨携手

温暖有力

“侨”的文章用心做

  常年旅居玻利维亚的罗先生心系桑梓,曾于2019年回国办理回国定居申请事宜,但因疫情的影响和原始材料的遗失,回国落户一事陷入了僵局。近期,当得知市检察院与市侨联设立检侨工作联络站,罗先生通过网络向汕头市检侨工作联络站发送咨询信。

  收到来信后,依托常态化联络机制,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将情况向市侨联通报,双方迅速联合开展工作,面对面向罗先生详细了解情况,梳理材料清单,讲解最新的涉侨政策。为更好地解决难题,检察干警与侨联工作人员一同陪罗先生夫妇前往市侨务局和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协调补办相关手续、调阅相关原始档案,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

  在各方努力下,罗先生夫妇已顺利落户。


跨省协作,破解异地监管难题

创新机制

让社区矫正

既“管得住”又“矫得好”

  汕头市检察机关聚焦涉海涉渔社矫对象流动性日益增强、传统属地监管模式面临考验等情况,牵头广东、福建两省三地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共建区域协作机制,联合签署《关于加强粤闽交界沿海地区社区矫正对象海上作业活动监管监督区域协作的意见(试行)》,推动打造动态信息“一张网”、监管责任“一条链”、检察监督“一体化”、应急处突“一盘棋”的新格局,以制度化、协同化、法治化方式,共同推动破解粤闽交界沿海地区涉海涉渔社矫对象监管难、就业难等问题,助力涉海涉渔社矫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意见》的签署,标志着粤闽交界沿海地区社矫对象海上作业活动监管监督迈入“信息共享、资源互通、优势互补、协同共治”新阶段,也标志着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触角延伸至省际海域,有力推动边界治理从“各自为政”转向“共建共治”,为沿海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区域协作实践样本。


保护企业“不能说的秘密”

保护知识产权

就是保护创新

保护企业生命力

  肖某等人非法获取原公司涉密设计图纸用于生产经营,侵犯原公司关键核心技术商业秘密。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金平区检察院加强诉讼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保护,做足措施,防止“二次泄密”;针对被侵犯的技术秘密系整套设备的核心技术,充分考虑该技术对整套设备的价值及作用,以整套设备的销售利润计算权利人损失数额,准确认定损失金额;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涉案单位明知他人违反权利人保密要求获取商业秘密,仍指使他人将商业秘密用于本单位产品设计并获利的线索,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取证,依法追诉单位犯罪。

  同时,检察机关充分听取权利人的诉求,引导权利人实质性参与诉讼,依法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注重源头治理,结合案件办理实际情况,认真梳理案涉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公司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助力企业完善管理制度,服务保障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

  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典型案例。


严惩“蝇贪蚁腐”,守护清风正气

反腐不止于“大”

群众身边的“蝇贪”

同样必究

  陈某某等5名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协助区政府开展搬迁清障补偿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开展搬迁补偿信息登记、面积测量过程中,以索要“茶水费”、暗示降低补偿标准等方式,共同索取或非法收受9名搬迁群众财物共计人民币156.5万元。濠江区监察委以陈某某等5人涉嫌受贿罪向濠江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濠江区检察院围绕受贿主体、索贿情节、犯罪数额的认定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开展审查工作,准确界定犯罪主体的行为是否属于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依法认定主体身份,并重点审查被告人之间事前、事中通谋与行贿、受贿指向的对应性,依法认定共同犯罪数额。同时充分发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作用,及时堵塞基层治理漏洞,助推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服务保障民生民利。

  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典型案例。


滥伐者“以碳代偿”修复生态

引入“碳汇”概念

拓宽生态修复路径

司法助力“双碳”目标

  2022年12月,吕某某雇用工人对汕头市澄海区一山地的林木进行采伐并出售,造成超范围采伐林木面积20余亩,超范围采伐林木1000多株、立木蓄积量约66立方米,破坏了当地森林资源和植被覆盖,造成了固碳释氧、涵养水源等生态功能损失,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发现线索后,澄海区检察院依法委托专业机构对生态损害程度、修复成本进行评估,认为传统的补种复绿、劳务代偿方式可能受林地条件、当事人个人原因等因素限制,遂综合各方专业意见,决定采用“碳汇替代修复”新型模式进行生态环境修复和补偿。随后,该院向澄海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吕某某承担生态损害赔偿及修复责任,以购买同等金额的碳排放配额方式履行。澄海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澄海区检察院全部诉讼请求。

  吕某某已认购碳普惠项目465吨碳排放配额,出具的核销证明等相关凭证已提交备案,受损区域生态功能通过碳汇补偿得到间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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