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和出席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研究我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淑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是广东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高站位、大格局谋划“十五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奋力在新起点上增创新优势、实现新突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会精神,研究谋划“十五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内涵丰富、影响深远。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激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志气锐气,锤炼埋头苦干、奋发有为的拼劲韧劲,自觉扛起“迎头赶上”的使命担当,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汕头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找准检察履职服务“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奋力开创汕头检察工作新局面,助力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把握全会对检察监督、检察履职提出的更高要求,紧扣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坚决维护高水平安全,务实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化做优高标准服务,持续做实高质效办案,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分秒必争的行动狠抓落实,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汕头实践;要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持续提升高质效办案素质能力,着力完善高质效办案保障机制,激励广大检察人员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与时俱进提高服务现代化建设本领,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
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市管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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