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搜索

今天是:2025年07月01日 星期二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林淑瑜检察长讲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时间:2025-06-27 19:43:39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6月27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淑瑜同志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取得更大实效》为题,为市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讲授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1751247929282097.jpg

  授课中,林淑瑜检察长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抓好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把握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历史经验,进一步传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聚焦一体推进学查改促全面履职担当,推动检察机关学习教育取得更大实效”三个方面作学习体会分享交流。

  林淑瑜检察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把我们党对作风建设规律的认识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为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抓好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优良作风推动汕头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汕头实践。

  林淑瑜检察长强调,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党永葆生机活力的精神密码,是激励我们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的宝贵精神财富。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从党的作风建设的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进一步传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将检察机关学习教育引向深入。

  林淑瑜检察长要求,学习教育重在务实功、求实效。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把“实”字贯穿学习教育始终,准确把握党中央开展这次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检察队伍建设实际,聚焦一体推进学查改促全面履职担当,以更严标准管党治检,推动检察机关学习教育取得更大实效。

  林淑瑜检察长的专题党课在全院检察人员中产生强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将把学习教育焕发出来的学习热情、工作干劲转化成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强大动力,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汕头实践作出新的更大检察贡献。


1538123733917953.png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 19141064号

webrecord.png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