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研究我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章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充分彰显了省委锚定走在前列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的使命担当。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科学谋划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为汕头书写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提供了重要指引、注入了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学思践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立足新时代汕头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找准履职切入点、着力点,助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要找准履职定位、把牢目标任务,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具有本地特色的务实举措,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不断巩固深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努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汕头实践。
会议要求,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检察履职担当的具体实践,为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市检察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市管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