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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与龙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联合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

时间:2024-03-01 19:33:44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关于推进文明单位结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要求,提升文明实践质效,助推“百千万工程”深入实施,近日,市检察院联合龙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龙湖区委宣传部、龙湖区检察院等单位到龙湖区新溪中学、新溪街道文化中心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

在新溪中学,授课检察干警以《弘扬法治精神 点亮校园之光》为主题,从法治的历史引入,重点介绍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与青少年成长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系统讲解了校园欺凌防范的知识,有效引导同学们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活动中,检察干警还为同学们分发普法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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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溪街道文化中心,汕头潮乐团受邀与检察干警联动,以《“典”亮生活 “检”润新春》为主题,共同演绎潮乐中的法治故事。活动以潮州小锣鼓《画眉跳架》拉开序幕,潮剧艺术家们表演了《大义巾帼》《金花女》等经典剧目中的精彩选段,在每个唱段表演结束后,检察干警结合法律法规相关条文,为观众剖析不同唱段中体现的法治元素与家国情怀,让观众在欣赏艺术的同时,陶冶法治情操,提高道德素养。针对社区群众热切关注的法律问题,检察干警围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三大主题,通过案例讲解的方式,深入浅出地为现场社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活动现场还布置了法律咨询摊位,检察干警围绕预防养老诈骗、禁毒等群众关心关切的话题进行普法,解答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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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来,汕头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精准对接“百千万工程”的法治需求,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加大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力度,“润物无声”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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