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
我们持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实质化运行,依法监督立案、撤案,纠正漏捕、漏诉、漏罪;我们牵头多单位推进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防止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行为,工作经验获省检察院宣传推广;我们依法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作出不批捕不起诉,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发生;我们树牢“精准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等理念,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扎实履行好刑事审判监督职责。
创新推进刑事执行监督
我们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制度优势,积极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监督纠正监管执法和刑罚执行不规范问题,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派驻+巡回”检察机制调研座谈会上作分享;我们进一步探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新路径,依法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健全完善扶持机制,着力帮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就业问题,消除生计困难。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
我们依法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提请省检察院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对法院正确的裁判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我们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监督办案中的作用,以检察建议监督纠正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推动规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们持续深化虚假诉讼监督,依职权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件,维护司法权威、保护人民利益。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我们依托“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依法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我们办理市场监管、治安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等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有力推进依法行政;我们挂牌成立粤东首个驻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监督办公室,促进提升规范执法水平;我们积极探索行政拘留场所检察监督模式,依法保障被拘留人员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立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
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推动诉讼监督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2024
我们继续,更加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