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检察院自2008年档案工作晋升为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以来,严格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档案行政管理、收集整理、分类编制、目录编排和安全保管等工作,不断提升档案综合管理水平,切实有效服务检察工作。近日,在市档案局组织的全市“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复查工作中,南澳县检察院档案管理顺利通过各项工作考评。
一、强化档案行政管理工作。该院领导一直重视和支持档案室的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把档案工作列入院党组议事日程。专门成立由副检察长任组长的档案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建立本院档案工作网络,配备专职、兼职档案员。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各种档案立卷归档制度,将有关制度发至各有关科室执行,确保档案的管理活动有章可循,为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强化档案人员能力建设。重视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组织学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以及省档案局、省检察院关于“文书立卷归档实施办法”、“档案业务工作建设规范”等文件,多次邀请县档案局派员给予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强化档案基础业务建设。一是严格各种档案的立卷归档制度,注重把档案资料的集中清理与经常性的工作即平时收集积累相结合。认真做好案卷、文书资料的收集、清理、归档工作,做到完整、系统、无积存。二是对已移交入库存的档案,严格按要求和分类方案,分类别、年度、保管期限统一进行排列编号、编制卷内目录等检索工具,应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档案文件检索,实行科学管理。三是实行办公、阅览、库房“三分开”,便于档案的存放、陈列和接待及查阅,严格库房管理,落实档案保管 “八防”工作,有效保证档案安全。
四、强化档案工作服务功能。为使档案得到充分利用,服务检察工作,档案室认真编制了各种检索工具,全宗指南、箱柜指引卡、档案目录、资料目录、库房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档案室分布),应用电子计算机对文书档案、诉讼档案、基建档案等进行档案文件级检索,为档案利用提供便捷通道。五年来共接待借阅、查阅利用30例共40卷,借阅人数182人次,为服务编研、复查、办案以及法律监督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