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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提醒,万分呵护!心中有“洁”才能过好“廉节”

时间:2023-04-28 15:43:29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为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努力营造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在“五一”、端午节来临之际,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温馨提醒:全体检察人员要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防止餐饮浪费,戒奢尚俭,廉洁文明过节。

◆严禁通过微信群、网络等各种方式发布涉政有害言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

◆严禁酒驾醉驾,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购物卡、礼品礼金、消费券、电子红包、网上转账、快递邮寄等节礼;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或出入高档私人会所;

◆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业务对象及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宴请和礼品、礼金;

◆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利用公款购买、发放及滥发津补贴奖金;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严禁违反值班纪律、擅自脱岗漏岗。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的二十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新部署,释放出作风建设不停步、再出发的鲜明信号。全市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各级党委、纪委、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提醒,驰而不息纠风正风,久久为功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希望全体检察人员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共同营造廉洁、和谐的节日氛围,过一个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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