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搜索

今天是: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业务 > 控告申诉检察 > 工作动态

最是一年春光好,检察温情暖人心

时间:2023-03-13 18:03:59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我本想送副锦旗表达感激之情,你们却说‘不要破费了,留着钱治病生活吧’,这一句暖心的话再一次让我这个大男人红了眼眶……”在潮阳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一位中年男子一边激动说着,一边郑重地将感谢信递到检察干警手中。

故事要追溯到2021年9月的一天。中年男子彭某某及其妻子罗某某与犯罪嫌疑人曹某某因用水产生矛盾冲突,后在村委会的调解下达成和解。时隔一年有余,曹某某在某日饮酒后萌生报复念头,遂携带一把折叠刀到彭某某家中“理论”,因彭某某没有在家,便与罗某某发生口角,持刀连续捅刺罗某某脖子等多处,随后逃离现场。经鉴定,罗某某的伤势为重伤二级。

1678759508200760.png

联合救助,司法温暖“救当下”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罗某某向检察机关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潮阳区检察院控申部门随即开展调查工作。经核实,罗某某一家老少5口人,上有年迈父母,下有在学稚子,主要靠罗某某和彭某某打零工维持基本生活,是建档立卡脱贫户;罗某某抢救、治疗等费用近十万元,均为亲友所借,其受伤后居家休养,生活无法自理,彭某某为照顾妻子无法工作,全家失去主要经济来源;犯罪嫌疑人未给予任何赔偿,使罗某某一家的贫寒生活雪上加霜,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潮阳区检察院随即将调查核实情况向市检察院报告,市检察院决定与潮阳区检察院联合对罗某某开展司法救助。2023年2月6日,两级检察院向罗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16万元,助其家庭缓解燃眉之急。

持续关注,多方携手“利长远”

尽管司法救助决定已经作出,办案人员对被救助家庭的关注却未曾停止,他们发现,罗某某虽已治疗终结,但尚未进行伤残鉴定,日后所需的长期休养也让生活变得更加困难。为体现既“救当下”更“利长远”,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潮阳区检察院积极促推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到救助工作中:一方面,帮助申请人罗某某办理伤残等级评定的申请等手续;另一方面,积极联系罗某某户籍地检察院协助办理低保等社会救助。

因为心怀群众,所以奔赴“田间地头”;因为司法有情,所以为民排忧。接下来,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贯彻“主动救助、及时救助、应救尽救”的工作理念,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把每一个调查取证的脚步走到百姓的身边,让每一个司法救助的决定落在群众的难处,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和关怀。


1538123733917953.png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 19141064号

webrecord.png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