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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牵头组织召开全市“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

时间:2013-07-22 23:27:02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日,市检察院牵头组织召开全市“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以及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泽生,市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出席会议,全市25家“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和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司法执法机关表示了感谢,并就检察机关如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两法衔接”工作落到实处。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主体,在推动“两法衔接”工作中责无旁贷,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努力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二是积极谋划推进,加快建设“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是一项整体性、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当务之急是要在今年建成“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三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要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正派、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确保依法正确行使监督权、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使“两法衔接”工作落实到位。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泽生在会上强调三方面的意见:一是建立“两法衔接”机制是执法司法双轨制体制下的必然要求。必须从依法治国的高度深刻认识建立“两法衔接”机制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行依法治国方略、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必须进行有效的“两法衔接”。二是要加快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为“两法衔接”机制的有效实施创造条件。信息共享平台对“两法衔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找准录入信息的准入标准,在目前时间紧、任务重、技术难度大的情况下尽快建立起“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三是要强化主动意识和协作意识,形成“两法衔接”的强大合力。全市“两法衔接”工作是整体性、系统性的工作,涉及到不同系统的很多机关和部门,各单位要增强主动意识和协作意识,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联合作战,共同将我市“两法衔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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