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搜索

今天是:2025年05月07日 星期三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澄海区检察院成功调解一宗交通肇事案件

时间:2013-04-25 10:50:52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日,澄海区检察院首次适用新刑诉法确立的刑事和解制度,成功调解了一宗交通肇事案件,双方当事人消除了尖锐的对立情绪,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已经履行。
    2012年11月13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马某强驾驶重型货车沿澄海区莱美路行驶,当其向右转弯至蓬岭路时,因疏忽大意,碰撞到驾驶摩托车的被害人黄某玲,造成黄某玲当场死亡、摩托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澄海区检察院依法对马某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该案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当事双方家属就民事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双方对立情绪严重。该案移送澄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案件主办人在分管领导的具体指示下,充分发挥能动性,全面把握案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首先,认真做好双方代理律师的工作,使律师与检察机关达成共识,变单纯为一方当事人说话而为兼顾双方利益,促成案件和谐解决。其次,邀请交警部门原办案民警继续跟踪,从专业的角度,积极协助做好双方的工作。第三,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的方式,反复耐心地向双方释法说理,苦口婆心规劝他们放弃不切实际的诉求,从而更好地实现自己的利益。最终双方家属理解了检察机关的良苦用心,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赔偿协议。
    赔偿款交付之后,马某强的家属请求对马某强变更强制措施。考虑到本案的性质属过失犯罪,犯罪嫌疑人有真诚悔罪的表现,且其家属积极理赔,取得了受害方的谅解,澄海区检察院依法对马某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当事双方均无异议。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538123733917953.png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 19141064号

webrecord.png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