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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
时间:2020-06-08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精准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决策部署和最高检有关做好群众来访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2020年6月8日起,汕头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恢复开放。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方便群众反映诉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倡导网络信访。为避免人员聚集造成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倡通过来信、网络、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的方式反映诉求。市检察院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依法办理,及时回复和答复。

二、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来访群众进入接待场所,必须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接受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查,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适当距离。如有发热或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就医,不要进入接待场所。

三、自觉遵守接待场所秩序。来访群众请自觉遵守接待场所秩序,不要大声喧哗、吵闹。多人来访反映同一问题的,应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其余人员请自觉离开接待场所。接访完毕后,请及时离开,不要在接待场所周边聚集、逗留。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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