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督察组到我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务督察活动
时间:2012-07-25
近日,省院督察室副主任陈梦琦带领督察组到我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天的检务督察活动。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志伟陪同督察,并就我市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建设等情况作了汇报。
督察组听取汇报后,随机抽查市院、龙湖区院、南澳县院。采取实地检查、查阅卷宗、现场询问办案人员办案流程及法警部门协作情况等督察形式,就办案工作区建设、办案流程监督、“一案三卡”制度、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察组对我市检察机关落实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办案区规范化建设以及办案流程监督等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市检察机关整体情况良好,各项工作开展扎实,管理规范、到位。一是办案区设置和管理规范,市院法警部门对办案区的管理、使用审批、登记、交接手续齐全,能严格落实“看审分离”、办案安全等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其管理经验和做法值得推广;二是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较好,能严格执行“审录分离”,音像资料制作、保管、归档手续完备规范;三是案件卷宗内容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收编,“一案三卡”、“三书一制度”、“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建议、一案一评估”等制度落实较好,卷宗内容齐全完整、装订规范。督察组对市院检务督察室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抓好督察检查也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存在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赖德贵检察长在听取督察情况反馈后,高度重视,主持召开院务会,通报了督察情况,要求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督察组的督察意见,对好的做法要继续保持和发扬,对存在的问题要加大整改力度,及时规范完善。按照赖德贵检察长的要求,市院向全市检察机关发出《关于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严格办案纪律的通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干警要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严肃办案纪律,严格依法办案,不断推进我市检察事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