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潮阳区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袁某通诈骗案、党某佳诈骗案均为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案件。经审查,该院于2月11日将该2宗案件依法起诉至潮阳区法院。2月14日,潮阳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该2宗案件并当庭宣判,两名利用疫情发布虚假贩卖口罩信息实施诈骗的被告人袁某通、党某佳分别获刑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2000元,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4000元。
上述2宗案件中,被告人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应当受到法律制裁。在全民“战疫”时期,潮阳区人民检察院强化与公安、法院沟通协调,确保案件顺利侦查、起诉、审判,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行为,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
粤ICP备191410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