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揭牌正式运行
时间:2016-04-07
为集中履行刑事办案、预防帮教、心理咨询、普法宣传等检察职能,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4月7日,汕头市人民检察院获准设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举行揭牌仪式并正式运行。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主要负责我市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抗诉工作,对公安机关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侦查活动以及人民法院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同时还承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教育、感化、挽救以及跟踪帮扶等工作。作为检察机关的一个独立内设机构,该科实行“捕诉监(法律监督)防(犯罪预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将原来分散于侦监、公诉、预防、监所等部门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集中归整,将会进一步推动本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从而实现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一体化和最大化。